统战部是党委领导下主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,其基本职能是“了解情况、掌握政策、调整关系、安排人事”。具体如下:
1.了解统战工作的全面情况,掌握分析统一战线中的政治、思想动态,对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,提出建议,供党委参考。
2.通过各种形式组织党员、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和统战委员学习新时期统战理论、方针政策,学习中央、省委有关统战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。
3.发挥统战理论研究会的作用,搞好新时期统战理论与实践的研究,组织协调福州市政党理论研究基地的各项工作。
4.协助党委建立和完善各项统战工作制度,促进统战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。
5.负责了解各单位贯彻落实各项统战政策的情况和存在问题,协调和推动有关工作的贯彻落实。
6.协调统一战线内部各种关系,负责与校各民主党派、统战团体、无党派人士联谊会以及省政协委员小组等组织和团体的联系,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和党委的意见,组织开展建言献策做贡献,立足岗位做贡献的各项活动。
7.支持和帮助民主党派、无党派人士联谊会加强自身建设,发挥民主党派、无党派人士联谊会在学校科学发展中的积极作用。
9.了解和反映党外知识分子、特别是党外高中级知识分子的意见、批评和建议、要求。
10.加强同党外代表人士的联系、交友工作,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发挥党外知识分子的作用。
11.不断发现、考察、培养党外代表人士,抓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。
12.协同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有关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意见。
13.搞好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,支持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特约监察员等党外代表人士开展工作。
14.发挥侨联、台金胞联、留学生同学会等组织的作用,做好归侨侨眷、港澳同胞、台湾同胞、海外侨胞和外籍华人的统战工作,关心和维护他们的正当权益。
15.宣传、执行、落实党的民族、宗教政策。
16.组织和开展“海西春雨行动”,积极服务农村基础教育。
17.完成上级统战部门和校党委下达的其他统战工作。